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安排,我院将于今年11月份对2016年4月立项的“校SRT项目”、 “院SRT项目”、“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项目”、“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SRT等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统一安排在本学期第11-12周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本次SRT计划等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教学院长负责,聘请4-8名专家组成“SRT项目工作组”,对我院学生主持的SRT等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三、检查内容
1、凡2016年立项的校SRT项目、院级SRT项目、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项目和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均需接受中期检查。
2、各项目主持人均需在教务处主页上登录“SRT管理系统”,填写《SRT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各种皆有统一格式),对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总结,并由指导教师审核(电子签名)。
3、SRT等项目主持人在一定范围内向院“SRT项目工作组”进行项目实施过程及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4、“SRT项目工作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给予建设性的指导,对于因非人为因素而不能正常按计划实施的项目,应进行核实并给予适当的调整,在对各项目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交学院教学秘书汇总。